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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从前那个家

时间:2016/3/21 8:37:15 点击:

  核心提示:我叫曹小玲,生于1974年6月,初中文化,家住四川省开江县普安镇街道。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和丈夫结婚后,生了一宝贝女儿。为了抓住城市建设机遇,我们在开江县城租了一个门市,经营起了卷帘门、建材等生意,...
 

  我叫曹小玲,生于1974年6月,初中文化,家住四川省开江县普安镇街道。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和丈夫结婚后,生了一宝贝女儿。为了抓住城市建设机遇,我们在开江县城租了一个门市,经营起了卷帘门、建材等生意,丈夫负责在外联系业务和安装,我负责看管门市,同时经管宝贝女儿,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一家人过得甜甜蜜蜜。

  2000年9月的一天,我回娘家路过婶婶家时,看到婶婶家的院子里坐着很多人,于是就前去看个究竟。婶婶告诉我说:这些人都是来信“神”的。当时我没太在意,心想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迷信,这岂不是没事找事干吗?回到娘家后,我和妈妈母子俩拉起了家常,提到了婶婶家里很多人在那里信“神”的事,没想到妈妈对我说:“玲儿,你说那个‘神’呀,我也信,那叫全能神,还真灵的,之前我的腰经常疼得受不了,信了之后真的就不觉得疼了。”随即妈妈从屋子里拿了一本名叫《跟随羔羊唱新歌》的小册子递给我,说:“你先看看吧,我去做午饭,吃完午饭后我们一起去婶婶家。”趁妈妈做饭的时候,我快速翻了翻那本小册子,扉页上这样写道:“道成肉身实际的神!我在向你欢呼,你真是我们的救赎主,宇宙的大君王!末后的基督。”当我看到册子上有“基督”二字时,就以为这个“全能神”是合法的,因为我婆婆家附近就有一个基督教堂,是政府给挂的牌子。再说呢,自己的亲妈一向为人善良,从来都没有整人、害人之心,是绝对不会害自己的,于是午饭后我就和妈妈一起去了婶婶家。在去婶婶家的路上,妈妈告诉我说:“玲儿,你要记住哈,信全能神的人,都称‘兄弟姊妹’,等会儿你到了婶婶家以后,你只跟着唱、跟着跳就行了。”

  从那以后,“兄弟姊妹”们经常通知我参加他们的聚会活动,还告诫我说:凡参加聚会活动者,都得守规矩,不能乱唱,不能乱跳,不能缺席,更不能随便对外讲,一切都得按“神”的旨意行事,否则,就是对“神”的亵渎,“神”就不显灵,还将遭受“神”的惩罚的。于是,每周一次的聚会活动,我都按时参加。就这样,每次聚会我都关掉门市,放下生意。为此,丈夫多次跟我提出了交涉,并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信了,可是我却置若罔闻,根本不予理会。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从此蒙上了一层阴影,也失去了往日的宁静。

  2001年年初,为了避免和丈夫经常争吵,无论是聚会,还是外出发放资料、“传福音”等活动,我干脆都瞒着丈夫,不让丈夫知晓。有时偷偷外出,一连好几天不回家。原本恩爱的夫妻,渐渐变得冷漠起来,感情一天天地疏远;原本红火的生意,从此也变得萧条,不到半年的时间就亏了一万五千多元。无奈,丈夫只好将门市转让给了他人经营,而他自己则外出打工挣钱,以维持家里的日常生活开支。

  尽管如此,我却仍然执迷不悟。2002年的一天,为了全身心投入“神”的怀抱,得到“神”的眷顾,我偷偷地拿走了家里仅有的三万五千元存折,用于印制全能神资料、外出“传福音”等活动,还私下在开江县普安镇街道租了一间民房,用一辆农用三轮车将自己的衣服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暗中运到了出租屋里,过起了人不知、鬼不晓的诡秘生活。再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全然不顾苦苦哀求的丈夫,也不顾及还年幼的宝贝女儿,毅然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此与家里人分道扬镳了。刚刚离婚的那段日子,我感到了一身的轻松,无牵无挂,无拘无束,成天和“兄弟姊妹”们一起秘密聚会、印发资料、外出“传福音”等等,过得比较充实。我们的足迹遍及了开江县的绝大多数乡镇,还扩大到了临近达县的部分地方,一度还南下到过广州,参加过“兄弟姊妹”们的交流、聚会活动。

  长期在外漂流浪荡、毫无生活规律的日子,有时我也感到十分的无聊和厌倦,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时常想到过自己曾经的家,思念过自己可爱的宝贝女儿。每当孑然一身、餐风饮露、吃了上顿却不知下顿的时候,我也曾暗自流下过辛酸的泪水,也曾想到过“浪子回头金不换”。但转念又想,为了得到“神”的眷顾,建立“神的国度”,我又一次次地暗下决心:我决不能走回头路,我必须放下亲情,放弃所有的牵挂,一心一意地“传道、救人、做善事”……

待续………………

作者:曹小玲 来源:河南反邪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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