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反邪教协会的资料,“全能神”是1993年从河南兴起的一个隐秘组织,经过近20年发展,它宣称成员有数百万之众,教会有几万处之多。“全能神”邪,那究竟邪在哪儿?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整理了相关新闻报道,对“全能神”邪教特征的具体表现,有以下认识,和大家做一交流。
1999年10月27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关于邪教组织的社论,社论中指出:“邪教的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并列举了美国的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等,他们都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众信徒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对信徒加以保护并监控每个人的思想言行......使其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编造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编造世界末日论......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进行诡秘活动......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有明确的政治图谋......要在全国甚至全人类实行神权加政治的统治。”
综上所述,邪教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等”明显的六大特征。
“全能神”邪教组织已经具备了这几大特征,具体表现为:
一、教主崇拜
邪教的第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很显然,“全能神”中的“女基督”(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这名“女基督”是个傀儡,真正的幕后操盘手是赵维山)与其它邪教的教主一样,都是世上活在肉身中的神。“女基督”自称是“全能神”,称人只有靠着她才可以得救,因此要求教徒爱她、敬拜她,绝对地顺服她,无条件地效忠于她,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随她,甚至连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使教徒们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不顾一切地为她效力。
正如“女基督”书中所说:“......我的威严,我是独一的神自己,只有人在我面前跪拜,没有我在人前屈服,正是这一点最羞辱撒但。在我拣选的人当中,都是谦卑、顺服、听话,而且诚实能卑微隐藏地事奉我的......”(《东方发出的闪电》165页)
二、精神控制
邪教的第二大特征是“精神控制”。“全能神”为了让教徒绝对听命于“女基督”,便通过洗脑及灌输其错误教义,来控制教徒的思想,从而达到精神控制,欺骗、恐吓教徒替她效力的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地利用巧言诱骗、装神弄鬼、药物控制、钱色引诱、逼写誓言、威吓暴力等方法使教徒们顺服,而最恶劣的是控制教徒的思想,使之在失去自由意志后,制造一些危及社会的残暴事件。
比如:“女基督”说 “......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违背一点也不行......不要分析能对错,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你只管顺服就是了。”(《神隐秘的作工》617页)
三、编造邪说
邪教的第三大特征是:“编造邪说”。“全能神”相关的书中讲到“世界末日”已经来到,“女基督”将要降下大灾难,“大红龙国家”(中国)即将灭亡,凡接受她的人可以免去灾难,进入“女基督”国度和她一同作王,用铁杖管辖列国。“全能神”还预言说“99年要征服中国,2000年征服世界”。这些邪说使得一些人被迷惑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倾家荡产地追随“女基督”。
参照“女基督”书上的记载:“我以往常说大灾大难马上降临,大灾大难已从我手中倒下......大灾大难包括我的行政和我的烈怒两部分,大灾大难倒下之时,也就是我开始发怒施行我的行政之时......”(《你听见神的声音了吗》28/29页)
四、敛取钱财
“敛取钱财”是邪教的第四大特征。邪教教主不会放弃任何一次发财的机会和任何一种发财方式的,他们聚敛钱财是为其任意犯罪提供资本,“实际神”也不例外。“女基督”要教徒全心爱她,还强调表达爱最实际的一种方式就是将金钱和财产都献给她。通过这种“索爱”的方式,“实际神”获得大量钱财。
“女基督”还声明:"......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神隐秘的作工》616页)结果,大祭司赵维山在2000年携款逃往国外。
五、秘密结社
“秘密结社”是邪教的第五大特征。“实际神”也和其它邪教一样,靠着严密的组织及摧残人性的教规来控制、维持其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人一旦受迷惑陷入该组织的网罗,就再也难以退出来,因为大祭司赵维山神化“女基督”的目的,和该组织不可告人的行动纲领是不能公开的,若有人泄秘,他们都会有被杀的危险。
“女基督”扬言:“当旧世界存在之时,我要向列国大发烈怒,颁布向全宇公开的行政,谁若触犯将遭到刑罚......”(《神隐秘的作工》614页)
六、危害社会
“危害社会”是邪教的第六大特征。“全能神”的相关书中说到:“在安息之中的人(安息即进国度)都是......顺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灭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还哪有父母,哪有儿女,哪有夫妻关系,这些肉体关系都因着信与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断绝了。......没有家庭、没有国家更没有民族的,这样的人类是最圣洁的人类......”(《神隐秘的作工》596/597页)
因此,当人加入“全能神”以后,就失去了婚姻与家庭、亲情与人性、国家与法制的概念。多少个“全能神”成员宁可家中妻离子散,却不以在其组织中公开淫乱为犯罪;丧失人性的女儿打伤母亲,外甥打伤舅舅;甚至出现公然绑架、长期软禁、毒死杀害那些不接受其教义的正统教会的信徒或传道人。他们这种目无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给人身、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归纳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全能神”这个组织,只不过是一个披着“宗教”外衣,喊着“宗教”口号的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同时,从《圣经》角度看其性质,其邪教本质同样一览无遗。
在“全能神”发展的初期,他们已经是一个偏离《圣经》真理,背叛基督信仰的异端团体。时至今日,从它已成形的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十分露骨地诋毁《圣经》真理、否认三位一体神的存在、推翻基督十字架的全备救恩,却高举什么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等异端邪说。纵观“全能神”组织整个传播实行的过程,近20年来,他们的所作所为日趋淫乱、败坏、邪恶、凶残,手段也越来越卑鄙、阴险、毒辣。
一、在信仰上
“全能神”一面全盘否认《圣经》的权威,否认三位一体神的不同工作,否认因信称义的救赎真理,竭力败坏教会信徒的信仰根基;一面又谬解《圣经》,错误地划分时代,精心炮制出一位“女基督”、“全能者”让人敬拜,“女基督”又胡言乱语地“说”出了一本“小书卷”,成为“全能神”的权威经典。“全能神”的书中强调,只有信靠“女基督”才能得救,只有被“女基督”的话语征服才算得胜者,只有加入全能神才算进入国度等邪说来迷惑人。
“全能神”的性质已经不再只是真道偏差的异端问题,而是一个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二、在行为上
“全能神”邪教组织一面吹捧“女基督”及她所谓的“神话”,要人敬拜顺服她,接受她“话语”的审判、熬炼而脱离撒但性情,除掉“罪根”,成为圣洁的得胜者;一面却按照“女基督”“话语”中的教训和暗示,打破地上的婚姻、家庭观念,为满足肉体的欲望而拐骗女性大行淫乱。他们习惯了说谎、欺骗,他们敲诈、威胁骗取跟从者的钱财供自己挥霍。他们对不接受“女基督”者进行绑架、软禁、殴打折磨、剥夺人身自由,他们对抵挡他们工作的人施行暴力伤害,纵火烧毁抵挡者的房屋,甚至将他们杀害毒死。
三、在手段上
“全能神”组织成员以传播“女基督”的三步工作,使教会信徒及不明真相的群众认识二次道成肉身的“全能神”为最高的使命。在传播“女基督”的过程中,他们以说谎为“神”的智慧,一面派人戴上“真善美”的面具,装作光明的使者向各地教会的信徒、传道人发送“全能神”书籍,并在向他们大显爱心,迷惑人相信“女基督”;一面又安排受迷惑的人潜伏在各地教会中,进入摸底铺路,待掌握具体情况以后,开始伺机进行诱骗,瞄准目标个个击破,企图最终将这间教会一网打尽。他们不择手段地用谎言欺骗、拐女骗婚、钱财收买;在这些方法无效的情况下,他们精心设计诱骗绑架、长期软禁、装神弄鬼、投毒下药、恐吓威胁、色情勾引、传讲“神话”、进行洗脑......使多人落其网罗。
从以上三个方面,按《圣经》的一贯教训,我们可以认定,“全能神”是一个打着基督教旗号的"敌基督"组织(提后3:3/9,林后11:13/15,约一2:18);是一个淫乱、暴力的恐怖组织(彼后2:12/18,罗3:13/19,徒17:5,徒14:19);是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徒23:12/15,罗1:21/32)。
“全能神”有严密系统的组织,有诡秘、阴险的传播方式,有淫乱败坏的恐怖行为,有荒谬怪异的邪恶说教,还有它丧心病狂地对神的毁谤,对教会的破坏,以及他们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混乱等,都将“全能神”组织的本质暴露得淋漓尽致。总而言之,无论是从社会、自然科学角度,还是从《圣经》的角度来讲,“全能神”是邪教组织这一事实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