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法制网深圳4月16日电 记者 游春亮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近日审结首宗“全能神”邪教案件,被告人田某某、卢某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3年2...
法制网深圳4月16日电 记者 游春亮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近日审结首宗“全能神”邪教案件,被告人田某某、卢某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2月,经群众举报,公安民警对田某某、卢某某租住的出租房进行检查,当场缴获 “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宣传资料6000余份、书籍33本及存储有邪教组织资料的平板电脑一台。龙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卢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传播“全能神”邪教组织宣传品,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田某某、卢某某已着手实施传播行为,虽尚未既遂,属犯罪未遂,但其组织行为具有违法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被告人田某某、卢某某犯罪的事实、情节,龙岗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以上不等刑期。
“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名“东方闪电”、“全能神”,由黑龙江人赵维山发起,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全能神”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不少被邪教组织“诱骗”加入的群众深受其害。该邪教组织甚至煽动其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许多原本贫穷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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