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邪教和毒品问题同是世界范围的难题,其产生都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历史原因
当今社会,邪教、恐怖主义和毒品被并称为人类安全的三大威胁,同为世界难题,这三者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存在,不分国家、种族、社会制度。我国对毒品问题尤为刻骨铭心,近代史上改变中国命运的1840年鸦片战争直接导火索就是毒品交易,据统计,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全国吸食鸦片人数达200万人,每年有白银3亿至4亿两流失海外,鸦片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加深了中华民族近代的苦难。提起“邪教”,人们首先会想到“法轮功”“全能神”,其实“邪教”同毒品一样,既有历史原因,也在世界范围普遍存在。我国“邪教”萌芽可以上溯到秦、汉时期的方术巫术,以后,“邪教”又尾随各种宗教,相伴而生,一种宗教产生之后,心怀鬼胎之人便尾随而至,逐步建立与宗教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貌合”但“神离”的邪教,尤其到明、清和民国时期,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层出不穷。目前,全世界邪教组织约有3300多个,信徒有数千万人,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在我国主要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十几种被国家取缔但仍兴风作浪的邪教组织。
二、痴迷邪教和吸食毒品有着相似的个体原因
虽然邪教和毒品都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自觉的分辨出邪教和正常信仰的区别;还是能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就是说,“邪教”也好,“毒品”也好,它们都是极少数人才会沾染、才会痴迷的东西,那么究竟是什么人容易受“邪教”的蒙蔽,受毒品的诱惑呢?西班牙著名邪教问题专家佩佩·罗德里格斯指出:“一个人为什么会跌进教派泥潭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教派的操纵手段,而是在于教派在物色到自己的猎物之时就已经存在了的东西,亦即当事者此前的性格倾向使其面对生活波澜显得特别脆弱,并从而无力抗拒被人操纵和坠入依赖深渊的社会心理因素。”由于社会发展、变革迅速而激烈,世界范围内,包括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一些社会公众的烦躁、苦闷、困惑、孤独和心理失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加之有的人存在身体疾病、遭遇灾祸、夫妻不合、婆媳矛盾、子女不孝等问题,急于逃避现实的痛苦和苦闷,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这其中,少数思想中存在封建迷信、神秘主义和伪科学等不良基础的人群,一旦遇到邪教的侵袭和引诱,则容易上当受骗,甚至深陷泥潭。如同吸毒的人往往在吸毒前就存在精神上的空虚,甚至精神健康问题,据心理专家分析表明,当代邪教信徒在痴迷邪教前大多存在情感问题,其中1/3的人患有抑郁症。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毒品也好,邪教也好,都是在我们身体上、精神上本就存在了很多不健康、不正常因素的基础上,才会乘虚而入,伤害我们的身体、侵蚀我们的心灵,好比我们身患疾病的前提既有外因的作用,比如外界的风寒暑湿燥火,更有内因的作用,比如接连熬夜自身免疫力下降。所以,作为正常的人我们要加强自身的身心修养,增强防范邪教、毒品的自身“免疫力”,而受到邪教、毒品诱惑的人首先需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哪些方面出现了问题,给了“敌人”以可乘之机,而我们对待邪教、毒品的痴迷者、成瘾者,除了教育挽救、强制戒毒之外,还需要怀有一份悲悯之心,也许他们自己并不清楚或者不愿承认某种程度上他们可能也是“病人”。
三、痴迷邪教和吸毒有着类似的成瘾性和依赖性
毒品对吸毒者的吸引,主要来自吸毒者对毒品的药物依赖,甚至是偏执的、变态的、“舍生忘死”的依赖。邪教之所以是邪教,一大特征就是精神控制,邪教教主和骨干采取各种手段严禁邪教徒退教,俗称“许进不许出”,其最终的目的就是把邪教徒培养成“吸毒者”,不顾家庭、不要事业、舍弃身体、贡献灵魂,完全无条件的对邪教成瘾和依赖,成为任人摆布的“傀儡”。邪教对痴迷者的精神控制,简单来说类似于传销组织的“洗脑”,一方面,他们利用痴迷者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如体弱多病、精神空虚、生活困难、相信鬼神、怀才不遇、迷恋气功、个性偏执、单纯无知、经历坎坷、对社会不满等等,为他们许下“空头支票”,妄称信仰邪教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没有实现那就是用心不诚,功力不到;另一方面,邪教还用恐吓甚至暴力手段,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如“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要求练习者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大法”不信,并称自己“法身”无数,无处不在,可以监控每个信徒的思想言行,使练习者产生敬畏和恐惧,达到绝对服从,而邪教“全能神”更是屡屡采取伤害甚至杀害邪教徒及其亲属的方式以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讲,邪教的“精神控制”走向极端,是很有可能走向暴力犯罪的,既有可能是邪教徒之间的互相残杀,如“全能神”对退出者的伤害、杀害;也有可能是对无辜群众的伤害,如“5.28”案件、日本“奥姆真理教”东京地铁毒气案件。可以说,痴迷邪教的社会危害性与吸毒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毒品的依赖性导致个人家庭财产、身体健康的损失,也可能引发个体的犯罪案件;而邪教活动一旦做大成事,除了导致痴迷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可能发生无辜群众受伤害的案件,甚至发生有组织犯罪。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幸福安宁,我们有必要认清邪教的危害,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邪教,像戒除毒瘾一样帮助家人、朋友脱离邪教。
四、痴迷邪教如同不停吸毒必将走向深渊
吸毒的后果我们比较清楚,纵有万贯家财也将一贫如洗;纵是钢筋铁骨也将骨瘦如柴;纵是父慈子孝也将妻离子散,我们可以在关于晚清题材的很多纪录片、照片中看到吸食鸦片的“大烟鬼”一幅幅行尸走肉的样子,以及一个个家破人亡的悲惨故事。对吸毒的后果我们认识是比较清晰的,几乎没有父母愿意自己的子女吸毒,没有夫妻愿意自己的爱人吸毒,所以使用强制隔离戒毒等方式,能够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但是,面对痴迷邪教的危害,有些人未必看得深远透彻,也许认为一群老太太练练这个“功”、信信那个“神”,能有多大危害,很多痴迷者自身也被蒙蔽,参与邪教活动还认为是在“做好事”、“做好人”。“5.28”案件的发生让很多人更加认清了邪教的本来面目,邪教是可以鼓动痴迷者杀害无辜百姓的,更可怕的是杀人之后接受采访的邪教分子竟然毫无悔意、胡言乱语,场面堪称“恐怖”。事实上,这早已不是邪教分子制造的第一起血案,国际上,1978年美国“人民圣殿教”900多人(包括200多名儿童)集体服药自杀;1995年日本“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制造“沙林”特大毒气案,造成12人死亡,5000余人中毒;在国内,据统计1999年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前,全国就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系自杀身亡。事实胜于雄辩,这一组组血案无不昭示着邪教的累累罪行,也在用死难者的生命告诫着正在邪教毒雾中挣扎的人们,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不要让自己和亲爱的家人成为这些冷冰冰数字中的一员。
以上谈了关于邪教和毒品的很多相似之处,其实,邪教也好,毒品也罢,这种高危性、成瘾性的毒素,最安全的方式还是远离,并时时保持警惕,因为一旦沾染邪教即使退出了也很容易反复;一旦吸食毒品即使戒毒也很容易复吸,有统计表明,邪教人员反复和吸毒人员复吸的概率都高达70%到80%。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中将“东邪”和“西毒”并列,通过上述比较,也许这“邪”和“毒”之间还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怎样,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命健康、家庭幸福,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