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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邪教组织骨干多次组织各种邪教活动被判刑

时间:2017/3/2 10:39:11 点击:

  核心提示:正义网佳木斯10月31日电(通讯员 苏相月 曲颖)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对“全能神”骨干孙某某、董某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二人均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正义网佳木斯10月31日电(通讯员 苏相月 曲颖)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对“全能神”骨干孙某某、董某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二人均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一场“伪神的闹剧”收场了。

全能神”是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出现的一个邪教组织,又称“实际神”、“东方闪电”、“女基督派”。该组织打着宗教幌子,编造谎言,制造恐慌和混乱,其主张推翻现实社会,建立神的国度,是一个非常邪恶、极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一。

孙某某、董某某二人自1998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以后,先后在沈阳市东陵区、建三江农垦管理局等地组织参与“全能神”邪教活动。2014年以来,孙、董二人分别担任“全能神”佳木斯二号教会带领和一线大组长,负责佳木斯市区的“全能神”邪教活动。二人曾采取多种方式,在佳木斯火车站、百货大楼以及居民区进行邪教活动,发展“全能神”教徒,发放“全能神”刊物和电子宣传资料,宣扬邪教思想言论。双方共同非法持有“全能神”书籍27本、宣传册112册及大量的“全能神”电子宣传品。

办案过程中,该院案件承办人耐心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全能神”组织冒用宗教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经济发展的本质,并最终认罪伏法。该案地有效办理,保护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严厉打击了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邪教组织严重危害人类、危害社会的本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不详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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