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6年9月7日,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潘文全、向贞英夫妇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潘文全、向贞英系夫妻关系,家住重庆市万州区。2006年,潘文全...
2016年9月7日,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潘文全、向贞英夫妇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
潘文全、向贞英系夫妻关系,家住重庆市万州区。2006年,潘文全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并于2012年将其妻子向贞英发展为全能神邪教组织信徒。
2015年5月左右,潘文全、向贞英接受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上级安排,租下重庆市万州区王家坡上街一处房屋作为全能神邪教组织“接待家”。潘文全负责将全能神信徒写的生命经历文章、经历神的话、人对神家的反省等经历见证文章、评语打成电子版保存至TF卡,后由妻子向贞英送去重庆市万州区乌龙池联络点,以便发放至各个全能神教会点供其他信徒复制、查阅,帮助全能神信徒实行神话,追求生命性情变化,达到蒙拯救。
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潘文全、向贞英在“接待家”接待来录制赞美全能神舞蹈视频的吕某某等5人。期间,潘文全、向贞英等人进行“交通”。10月18日18时许,公安机关将潘文全等人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神的作工、神和性情与神和自己》、《独一无二的神的自己》等打印资料共计337份7174页,《心得体会》等手写心得体会文章63份338页,保存音频、视频、文字、电子书的TF卡50张,《神话书箱》等书籍24册,电脑3台,U盘一个,手机一部。经鉴定,上述物品均系全能神邪教宣传品。
潘文全、向贞英为传播而持有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判处潘文全有期徒刑二年、向贞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