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凯风网2017年1月20日消息,通讯员:唐冰】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正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凯风网2017年1月20日消息,通讯员:唐冰】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正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朱正才,男,1966年生,汉族,高中文化,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人。
经审理查明,朱正才自2014年在“全能神”邪教组织担任骨干分子期间,先后多次组织当地“全能神”人员聚会和交流体会,伙同他人发放“全能神”邪教宣传资料,传播“全能神”邪教教义,拉拢群众入教,并为“全能神”邪教组织运送、保管大量邪教书籍和光盘等资料,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各种邪教影像制作品、书籍、传单、U盘达千余件,装满整整6大塑料桶。
(现场查获的装有邪教资料的塑料桶)
法院审理认为,在国家已将“全能神”确定为邪教组织并明令取缔后,被告人朱正才仍违法参与邪教组织,保管、传播“全能神”邪教物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场查获装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资料
现场查获装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资料
现场查获装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资料
(现场查获装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