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一伙“全能神”邪教人员在安徽蚌埠拍摄邪教视频时被当地警方抓获。今年2月8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24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接受审判。邪教人员“拍戏”,设立片场、分工明确2016年7月15日,蚌埠市公安机关发现有外地“全能神”人员陆续到蚌埠聚会,7月16日决定立案侦查,经过45天的艰苦侦查,共排查出“全能神”邪教窝点6个。同年8月29日,蚌埠警方统一行动,一举抓获“全能神”人员36人,现场缴获用于拍摄的服装,摄像机、照相机、拾音器、反光板、地轨等摄像专用器材,以及各类纸质“全能神”邪教资料。“他们设立了两个片场,团伙分工明确,有导演、演员、编剧、摄影、场记、化妆等,拍摄的多部视频,内容都是攻击诋毁党政军警、歌颂邪教。比如视频中的‘警察’,形象都是非常负面的。”蚌埠市委防范办负责人介绍说,该案涉及邪教人员级别之高、人数之多,在全省尚属首次。该案破获后,为体现“团结、教育、挽救”的指导思想,蚌埠市对涉案的“全能神”人员开展了教育转化,其中12人完全转化,5人基本转化,彻底脱离邪教。按照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已转化的邪教人员将会受到从轻、减轻处理。拍摄14部完整视频,24人受审。
2018年2月8日上午9时,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金芝等24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根据“全能神”邪教组织海外区的要求,2016年初开始,被告人王金芝等24人伙同毛明丽、姚强顺、仇保磊(均另案处理)等人根据组织指令,陆续从淮南、滁州、宿州等地到蚌埠市,分别在蚌埠多个居民小区租赁房屋,设立“接待家”,专门从事“全能神”邪教视频的拍摄。该团伙设立拍摄片场两个,先后拍摄14部完整视频,共计175分钟58秒,以及多部视频片段,共计1096分21秒。上述被查扣的视频资料、书籍等物品,分别经蚌埠市公安局反邪支队鉴定,均为“全能神”邪教组织宣传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金芝等24人组织、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视频组,在蚌埠市各个窝点内拍摄“全能神”邪教视频,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核实被告人身份,向诉讼参与人告知诉讼权利,并归纳了庭前会议内容,明确庭审调查重点内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公开庭审方式等均无异议。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金芝等2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24名被告人均作了最后陈述。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蚌埠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百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