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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的敛财恶行

时间:2018/7/15 0:10:29 点击:

  核心提示: 据凯风网2月9日消息,江雪莲、王欢欢、姚有仙、杨连子四人以全能神邪教组织“奉献款”等名义敛财逾17万,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量刑并追缴赃款。实际上,从近些年宣判的典型案件来看,敛财...

   据凯风网2月9日消息,江雪莲、王欢欢、姚有仙、杨连子四人以全能神邪教组织“奉献款”等名义敛财逾17万,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量刑并追缴赃款。实际上,从近些年宣判的典型案件来看,敛财是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最终目的。为此,一些全能神分子级尽心思,用尽手段,造成一起起家庭悲剧。

教义规定钱财的拥有

   全能神通过小恩惠、造神迹等方式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入教,然后用洗脑的方式灌输教义。其“教义”,实则为全能神分子借以聚敛钱财的工具。

在《神隐秘的作工》中,全能神炮制者把钱财定义为“祭物”,把活动的各个据点定义为“神家”。“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也就是说,只要加入了全能神,就得为“大祭司”“女基督”以及“神”奉献,提供他们日用所需,且他人不得染指。在发展信徒的时候,传福音者总是强调——“只要信徒交上‘奉献金’,神就能保证他们不得病,远离灾难”。与此相应的是,神评价一位信徒的标准,是有没有“奉献一切、为神花费一切财物”。

  从拉人入教来看,全能神似乎是在助人为乐,为此编造谎言制造见证,进行着各种“神公开的作工”。一旦信徒入教后,就被“神隐秘的作工”所操纵,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了神。

权力掌控钱财的聚集

   全能神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自上而下,分为女基督、大祭司、圣灵所使用的人,一直到最基层的组长、排长。自上而下的权力,绝对不可挑战,“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违背一点也不行,得绝对听从,不要分析对错,或对或错与你无关,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

实质上,这森严的等级,是方便于全能神分子逐层盘剥信徒而设。

  ——河南省新密市岳村镇马沟村全能神经历者王小敏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在由普通信徒成长为区级“带领”后,王小敏开始向下级下达催缴“奉献款”指令。2011年11月,按照上级指令,把其管控的钱况换成57000多克黄金运到河南新乡,并最终转到“上级”手中。实际上,信徒的“奉献款”便是全能神的经济来源,信徒把钱财以“奉献款”的名义交给教会,教会把钱财上交所在小区,所在小区把钱财上交给所在区,如此级级上交且级级提留。(凯风网2012年12月13日《我亲历的“全能神”邪教内幕》)

   ——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张李村的舒思爱,在由普通信徒提升为东海小区“带领”后,自2011年10月到2012年5月之间,通过收缴“奉献款”的方式为其上级组织徐州区上交120多万元。(凯风网2013年2月25日《舒思爱:敛财害人的全能神》)

正是因为权力可以带来对钱财掌控等种种好处,全能神分子多热衷于发展信徒拉人入教,以种种方式提升自己的级别,以更好的掌控钱财。

搜刮钱财的手段恶劣

   有着贪婪的欲望,有着上交的任务,在聚敛财钱上,全能神各级骨干分子无不狡诈卑劣而凶狠残忍。

——据《我亲历的“全能神”邪教内幕》中王小敏供述,“刚开始我们发展信徒时绝对不让谈‘奉献款’的事”,而当发展对象被拉入教后,他便开始大肆鼓吹人生的灾难,大肆鼓吹全能神的好处,从而诱骗信徒一步步地接受“教义”,最终把钱财作为“祭”献给“神”。这还算是相对温和的,而另一种骗取钱财的方式,则是挖空心思的威吓。

   ——全能神骨干王明志对于加入全能神的信徒常说的话有这样几句:“末世已经到了,要倒空奉献”,“有50万财产,他奉献了40万,说明这个人不真心,要开除的”,“如果不听或者做了叛徒就要被上帝击杀”。如此,被洗脑被控制的信徒,还有几位敢不“奉献”呢?

   ——更有甚者,则是明目张胆地抢夺。仙桃地区的全能神人员曾经绑架了一位叫做沈娟的女子,将其关进偏僻的民房之中,隔断与外界的联系逼其入教,并要求缴纳“奉献款”。据沈娟对相关媒体讲述,在被绑架的日子里,“被强迫‘捐钱’三次,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全部被‘捐’了出去”,并受到若逃走便被打断腿的威胁。

贪婪地聚敛钱财,是全能神炮制者极其骨干分子的最终目的。为此,他们在挖空心思地拉人入教后,或者步步诱骗,让信徒在蒙蔽中甘愿献出钱财家身;或者威逼利诱,让信徒不得不献出钱财家身;最可恶的是,他们有时候以种种威吓,对信徒进行身心上的摧残,使信徒在无奈之中满足他们的欲望。

掠夺钱财造成的家庭悲剧

   全能神对钱财的掠夺,让其骨干分子享受不劳而获的“福音”,但另一方面,却给一个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样的例子,在信奉全能神的家庭中不胜枚举。

   ——2012年7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镇的陆耀琦在“传福音”的路上,遭遇车祸而亡。而此前,她把所有的钱财“奉献”给神以求平安,但之后不久丈夫死亡。

——江苏省泗阳县八集乡的韩桂芳,加入全能神并成为“带领”,先后把家中2万余元现金“奉献”给“神”,又把丈夫每月寄回的2000元中的1500元“奉献”给“神家”。最终,导致儿子连上学的基本费用都无力承担,其丈夫也因为过重的负担而因其不堪。

   ——湖南省汝城县文明乡新洞村的朱艾云,为了给智障的儿子治病,被骗入全能神。热心于“聚会”“吃喝神话”“传福音”的她无心家务,把儿子和家务都扔给了老伴,不但致使家中果园荒废,她还偷偷地把家中的3万含蓄交了“奉献款”。最终,忍无可忍的丈夫带着智障的儿子和她离婚。(凯风网2016年5月25日《“全能神”害我雪上加霜》)

   挂羊头,卖狗肉。无论劝人入教时说的多么地天花乱坠,待得受骗入教后,采用种种方法搜刮钱财才是全能神发展成员的目的所在。受审的江某等四人如此,其它的已经被依法处理的全能神骨干分子也是如此。为了聚敛钱财,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给相关家庭带来了学生灾难。

作者:韩璐琛 来源:新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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