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以歪理邪说夺人性命,本不是什么新闻,俯拾皆是。但“全能神”想出了更奇葩的“10诫”,充满血腥,让人毛骨悚然。此示其“10诫”,君看其邪性若何?
NO1:“不可有别的神”?
“全能神”摆出一副“万般皆下品,唯尊全能神”的架式,目的就是要罢黜百家,独尊一神。当人们的意识形态完全被“全能神”占领时,就只有绝对服从了。
“人不得妄自称大,不可论断神,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除了顺服神之外,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违背一点也不行,得绝对听从,不要分析对错,或对或错与你无关,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话在肉身显灵》)。
女基督说:“我要的是对我所说的话句句定真,句句吃透,不可应付了事,若不注重我的话,便是直接抵挡我的,不吃我话的……直接清除我家门之外”(《审判在神家起首》)。
信徒们如不守此诫,就会遭“直接清除我家门之外”的惩罚。
NO2:“不可拜偶像”?
其实质与NO1相同。世上人们的信仰五花八门,决定了各种宗教并行不悖、和平相处。“全能神”此诫,就是要唯我独尊,只有“全能神”唯一神图腾。这样,再没有别的神与已抢“食”了。其用心就是把其它各教之徒统统收归旗下,成一家独大之势。若有人不听“招呼”,就要使出“闪电击杀”招式,以确保其诫令的至高无上。1998年10月30日到11月10日的10几天,“全能神”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唐河、社旗县残忍打断人腿、扎伤人脸,有9人受伤,其中2人被割掉右耳朵…,就是对破此诫的惩罚。
NO3:“不可妄称神的名”?
此诫意在营造“神敬畏”感,使神有绝对权威,对不敬畏“神”的人轻者惩戒,重者击杀。使信徒们始终处在如履蒲冰、如临深渊的恐惧中。把人们练成只有“全能神”意志的提线木偶,以便被“主神”驱使,充当炮灰,实现建立“神的国”之罪恶目的。
NO4:“不可不守圣日“?
基督教崇信创世说,把过礼拜天作为信仰基督教的标志,称为守圣日。但“全能神”除了扯件基督教外衣,把自个神化成二次道成肉身的上帝外,干的全是挖基督教墙角的事。他们眼中瞅着的,就是基督教庞大的信徒群体。用听“真道”、 唱“新歌”、 跳“灵舞”、传”福音“,占满信徒的全部时间。根本不管、也不让信徒知道有“守圣日”这回事。一副披着基督教羊皮的狼形象!
NO5:“不可不孝敬神的代表”?
“全能神”内部实行七层级管理,他们把从事其邪教活动美化为“神的做工”,是上帝派到人间的“神的代表”。此诫令,就是要信徒们不断地给“神”奉献。“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神隐密的作工》)。
不守此诫,视作背叛。“女基督”说:“背叛我的人我都不会忘记,我会一一记在心中等待时机报应其恶行,……行使我的权柄,该留下的就留下,该赏赐的就赏赐,该交与撒但的就交与撒但,该受重刑的就让其受重刑,该灭亡的就将其灭亡”(《话在肉身显现》)。
NO6:“不可杀人”?
《话在肉身显灵》说,“为我效完力的,要老老实实地退去,不得吵吵闹闹,小心我收拾你……。该舍的就舍,该砍的就砍,该杀的就杀,该留下的必须留下,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谁也改变不了,必须按着我的来。……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断送自已的性命”。
……
此诫的潜台词是,信“全能神”并正在履行“奉献”义务的信徒们,以及有可能成为“全能神”信徒的人们暂时不可杀。而对于不能再给“神”奉献、不信“全能神”的人、入了教又反悔想退出者,则统统格杀勿论!?
NO7:“不可夺走他人妻子“?
“全能神“为了”传福音“需要,重点发展一些青春靓丽的女子、少妇加入。用此资源,作为性诱工具,屡试不爽。赵维山就把比自已小20多岁的杨向彬发展为情妇,并生有一子。
NO8:“不要盗窍他人东西”?
“全能神”把盗窍变成欺骗,显得更“高明”,也更具蛊惑性。从其敛财事实看,“全能神”的欺骗比盗窍效率也更高。山东省荣成市的张金芳,相信“全能神”驱邪治病鬼话。4年来累计向“组织”捐献了68万元钱,近乎倾家荡产。
河北省徐水县户木乡的赵大海,自2003年加入“全能神”后,前后共“奉献”13万元,2006年又把7万元店面转让费“奉献”给全能神,结果落得个一贫如洗。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仅谭秀霞一人,从2005年2月到2009年3月,就为“全能神”收取“奉献金”达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012年,山东“牧区”的“奉献金”高达4400万元。2017年4月28日,破获的青岛“全能神”案,敛财高达2676万元!
这些事实,岂不是让8诫掩耳盗铃吗?
NO9:“禁止任何形式的谣言、陷害、诬蔑、假见证”?
“全能神”从创教起,就是彻头彻尾的谣言“工厂”,其厂长兼董事长就是赵维山本人。粗数一下,其基督教的招牌假冒的,二次道成肉身的耶稣吹嘘的,“不夺人妻”是假的,“世界末日”瞎编的,“不可杀人”唬人的,“不偷东西”咋活哩……。
不过也有三样是真的:无数人妻被忽悠离家“传福音”是真的,被蛊惑折财的信徒一贫如洗是真的,难以胜数的“全能神”信徒被“闪电击杀是真的!
吉林省白城市经济开发区郭凤荣、卞静和张秀清迫于“全能神”的暴力而自焚;湖北省枣阳“全能神”靳丽娟割颈死亡;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到2014年底,“全能神”致人直接死亡血案30余起,故意杀人12起,自杀案件15起,直接伤害案件10余起,其中伤害妇女的案件占到90%以上。
这些罪行可以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谣言、陷害、诬蔑、假见证”来抹杀吗?
NO10:“不可贪念他人的好东西或财物”?
只要看了前面那些挂一漏万的事例,就知道这又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谎话,不可信,也无需笔者赘言。“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神隐密的作工》)。其贪婪成性由此窥斑见豹,可见”不贪“就是给自个涂脂抹粉。真乃越描越黑!
此处展示只是“全能神”丑事、恶事、坏事的冰山一角,挂一漏万。名为“10诫“,实为”10杀“则更妥贴些。“全能神”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想用“10诫”粉饰,欲盖弥彰,成了其邪性大展示;这样的邪教,人人当得而诛之(参考资料来自中国反邪教网,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