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知道,在邪教组织“全能神”内部有一个规定,凡是加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必须写一份“保证书”,并当面发出“毒誓”。目的只有一个,今后绝对不允许擅自脱离“全能神”,并竭尽全力为该组织服务。
人们不禁会问:“全能神”组织要求成员写“保证书”、发“毒誓”,成员们一般都能做得到。试问“全能神”教主写了没有?发誓了没有?更重要的是赵维山自己做到了没有?既然他本人做到了,那么信徒们所缴纳的那一笔笔“奉献款”为什么最后都落到教主一个人手里去了?赵维山在美国居住的别墅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而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或文字材料。它具有誓言特性。它通常表示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它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
鉴于保证书的这一特点,它竟然被邪教组织“全能神”用作控制信徒的工具,邪教“全能神”控制参与者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让新加入者“自愿”签订一纸“保证书”,大多数人还要在入教仪式上作出“庄严宣誓”。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全能神”痴迷者的入教保证书,并通过此举来了解一下该邪教组织是怎样给追随者套上“紧箍咒”,从而达到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之目的。
首先,“保证书”、“发毒誓”是“全能神”邪教控制参与者的一种“契约手法”。
保证书的大致内容是:一旦泄密,全家死光,本人遭殃,甚至被“神”击杀。一纸“保证书”成了加入邪教组织的“入场券”,更成了邪教参与者头上的“紧箍咒”。“全能神”要求入教者不能将“保证书”给别人看,否则会遭到“神惩”,比如全家会死于各种灾祸。这种精神上的恐惧感,如同无法摆脱的梦魇,时时缠身,不敢后悔改道。严重者会导致禁不住恐吓而自我了结。安徽的卢庆菊迫于“惩叛”的威胁投水自尽(《全能神逼我舅妈自杀身亡》),浙江的吕某受到“毒誓必验”的威胁而跳崖自尽(《听信“世界末日”传言不少荒诞闹剧上演》),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其次,写“保证书”和发“毒誓”是“全能神”实现其敛财骗人目的的重要手段。
该邪教以“奉献”为名骗钱敛财,为遮掩起见,规定:“初信不明白真理之人不许奉献”。且规定:“奉献给神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神选民献给神的祭物”,“神祭物除了神和祭司可以享用,任何人无权享用,若有人偷用就属于偷吃祭物的犹大”。选择可靠的“保管家”,保管“祭物”,“保管家”须发“毒誓”,声明如“祭物”有闪失,将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愿接受严厉的“神罚”。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看出,信徒向上级缴纳和奉献是理所当然的,神和祭司可以为所欲为,而信徒只能规规矩矩。
比如,一线福音队秉承“上面”的意旨,号召信徒为神作奉献,要信徒为其捐钱捐物。据《起底“全能神”川北牧区 骨干配异性秘书(图)》披露,2013年,仅重庆方向“全能神”信徒交到南充的近百种的“奉献款”就达500多万元,广安一个小区的信徒一年交到南充的“奉献款”就是100多万元。这些钱除供少数“上层人物”肆意挥霍外,一部分作为活动经费,一部分用于购买宣扬“全能神”的反动宣传品。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邵庄村村民熊志玉,被骗入“全能神”后,为了在“末日”来临时能被“神”救度,进而获得上天堂的“户口簿”,将辛辛苦苦挣来的20多万元血汗钱 “奉献”给了“全能神”组织(《“全能神”骗走她20万血汗钱》),然而最终却晕倒在传“传福音”的路上。
最后,写“保证书”和发“毒誓”是“全能神”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的工具。
“全能神”要求新加入者都须亲笔签订“保证书”,而这类保证书往往是“发毒誓”式的“表忠心”,一旦签署,就如同能够控制信徒的“紧箍咒”般。信徒们往往忌惮这类“保证书”,对他们所信奉的“全能神”既是崇拜又心生畏惧。
据辽宁的关秀勤叙述,“儿子流露要退出‘全能神’的意图后,‘排带领’(“全能神”内部领导职务)威胁儿子:‘我们已经向真神发了誓,肉身属于教会,要是有人背叛神,神就会让它成为犹大、下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吓得儿子不敢有‘大逆不道’的想法。”
“一旦泄密,全家死光,本人遭殃,会受到“神”极其严厉、恐怖的惩罚,甚至被“神”击杀”,“对神要顺服至死,要像羔羊一般任神牵、任神杀”,“我说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手中,谁若疑惑必遭击杀,没有考虑余地,立即斩草除根,除去我的心头之恨”......凡此种种令人战战兢兢恐吓式的“保证书”令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生命陨落,
事实证明:信徒们写下的一张张充满恐怖字眼的“保证书”和发下的“毒誓”,就等于坠入了万劫不复的精神泥沼!“全能神”的保证书,是该邪教组织控制、要挟、压榨参与者的精神枷锁,是单方面维护教主利益的“霸王条款”。善良的人们,一定要睁大眼睛,千万别给自己套上“精神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