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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

时间:2019/3/24 21:40:46 点击:

  核心提示: 庭审现场 3月21日,陆川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令人费解的是,被告人三年前就已经因涉邪教组织、传播邪教制品被判刑三年。而今,他不但没有悔改,仍旧做着他的“救世永生梦”...

陆川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

庭审现场


      3月21日,陆川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令人费解的是,被告人三年前就已经因涉邪教组织、传播邪教制品被判刑三年。而今,他不但没有悔改,仍旧做着他的“救世永生梦”。

      现年56岁的尤某,系陆川县乌石镇人,2015年尤某复印、手写“全能神”资料三百多份并寄往全国各地,被陆川县人民法院犯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陆川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10月19日下午,尤某将其手写、复印的“新的永生福音”、“人有好运!做生意--发财 当官--步步高升 轻松改运”等18份“全能神”宣传资料邮寄给陆川县公安局局长以及郑某等人,继续进行“全能神”教义传播。

      陆川县检察院认为,尤某曾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罚又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尤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庭上,尤某仍旧不知悔改坚持认为自己行为无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宋珊珊 来源:陆川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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