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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实际神”之邪

时间:2016/10/6 7:31:41 点击:

  核心提示:一、“实际神”的歪理邪说。近年来,为了和正统基督教争夺信徒,拉拢人心,“实际神”推出了不少所谓“经典”的书籍,主要有《东方发出的闪电》、《神在末世的发声》、《话在肉身显现》、《国度的赞美》、《圣灵末世...
 

一、“实际神”的歪理邪说。

近年来,为了和正统基督教争夺信徒,拉拢人心,“实际神”推出了不少所谓“经典”的书籍,主要有《东方发出的闪电》、《神在末世的发声》、《话在肉身显现》、《国度的赞美》、《圣灵末世的作工》、《跟着羔羊唱新歌》等,其主要歪理邪说是:

1、“女基督”之说:“实际神”宣称,基督已经第二次道成肉身来到人间,是一位女子,生在中国,名字不是耶和华、耶稣,被称为“全能神”。经了解,该女子姓邓,是一名未婚青年,曾因高考落榜精神受到刺激,说自己被鬼魂附体,还吹嘘自己是神,“实际神”邪教头目赵维山趁机鼓吹该女是“全能”的神,声称自己是“全能神”的大祭司,是替“全能神”全权负责组织的行政管理,挑选了七位未婚女子,称作“神面前的七灵”。因此,“实际神”又称作“七灵派”。

2、“三个时代”之说:第一个时代是律法时代,这个时代神的名字是耶和华,工作是创造世界和颁布诫命,以后就无用了;第二个时代是恩典时代,神的名字是耶稣,工作是借着十字架赎回了全人类;第三个时代是国度时代,神的名字是“全能神”(即“女基督”),这个时代的工作就是审判和刑罚,《圣经》和耶稣的话都已经作废,只有听“女基督”的话才能留在国度里,拒绝她的人都将淘汰。

3、“五类人”之说:“实际神”荒谬地把全人类划分为“五类人”:第一类是“众长子”,这类人是在神的安排下,在地上实施审判权、诅咒权、刑罚权;第二类是“众子”,这类人原是不洁净的,但能够及早顺服“女基督”;第三类是“子民”,在顺服时间上,比“众子”迟,通过听从“女基督”的传道,被征服了;第四类是“效力的”,长期抵抗“女基督”,这类人是撒旦之子,不能享受国度福分;第五类是“灭亡的”,一直不信“女基督”,抵挡到底,必然受到“火湖”之刑。

二、“实际神”的现实危害。

1、从危害社会来看。实际神”的“奉差遣者”(传道人员)外出传教的时候,从不报真实姓名,不带身份证件,与人交往中全部用虚假的姓名、地址搪塞,各级机构之间常用单线联络,行动极其诡秘。成立之初,就极力鼓吹1997年收复江山(即整个中国),2000年收复全世界,发动信徒要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方法,拉拢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各教派人员达到万教归一,最后实现统管治理中国及全世界的目的。

2、从危害信仰来看。实际神”打着基督教的名义,散播异端邪说,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正统的基督教信仰,着实是披着羊皮的狼。部分基督教信徒听信了其毁谤《圣经》的假道,对其污蔑耶稣身份的言论信以为真,对正统基督教产生了疑虑,放弃了真正的宗教信仰,走上了邪教的歧途,导致一些基督教会产生混乱和分裂,严重破坏了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3、从危害家庭来看。实际神”为裹挟更多群众,不惜以淫荡内容的手法,要求追随他们的人,要“背叛肉体”(实指家庭成员间的真情和正常的人伦之乐)。一旦误入该邪教,就忘记了自己在家庭成员中的职责,只知为“女基督”效力,社会上的工作也变得多余了,如同靳明德和儿子靳秀红,彻底放弃生产,“虫不除、草不拔”,放弃家庭,和媳妇离婚,执迷不悟。还有人为了上交所谓的“奉献金”,偷偷变卖家产,为此倾家荡产。

三、“实际神”的传教手法。

为了诱骗、蛊惑、拉拢更多的人,“实际神”邪教采取了各种荒谬邪恶的手段,概括起来为“三个步骤”、“四种方法”,“三个步骤”就是“传福音”、“奉差遣”和“迎基督”;“四种方法”就是欺骗、引诱、色情、恐吓。具体是:

(一)“三个步骤”:

1、“传福音”:对于在其欺骗下愿意接受说教的人,要求必须连续听三天,好让这些人能全心接受似是而非的假道,达到“灌输”的目的。

2、“奉差遣”:从受骗的人群中,挑选一些肯听话、肯卖力的人(主要为有一定文化的年轻人),要求他们离开家庭、亲人,到各处去散布歪理邪说,继续贻害群众,成为其走卒。

3、“迎基督”:他们以“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为借口,禁止信徒和基督教信徒来往,组织他们半夜聚会,唱所谓的“新歌”,跳所谓的“灵舞”,迎接“女基督”。

(二)“四种方法”:就是“奉差遣”的“实际神”信徒在开展“三个步骤”时所用的四种手段,以利于达到工作效果。

1、欺骗。“实际神”人员外出传道时普遍使用谎言,称这是“用智慧说话”,为了吸引人,他们极力伪装自己,在传教过程中察言观色、投其所好、随机应变,如果拉拢对象喜欢以哭的方式表示对主忏悔,他们就会哭的更伤心;如果拉拢对象相信异象,他们就会多讲异象异梦,甚至串通一气合伙“表演”异象;如果拉拢对象略懂一点《圣经》,他们就会强调在现阶段“神有新的发声”,引诱其相信所传之教。

2、引诱。为了稳住被欺骗的人,他们往往以“爱心”为幌子,以名利地位为筹码,极力引诱。在实施引诱之前,他们会先派人到各地“铺路摸底”,对被引诱对象热情招待,让其在“实际神”这个“大家庭”里吃好、喝好、抽好、穿好、用好,对于有可能发展成为“接待聚会家庭”的,用金钱、物品、帮助干活、装电话、介绍生意、送手机、冰箱、洗衣机等一切手段利诱家主。

3、色情。“实际神”邪教为了达到拉拢人的目的,不但用钱物、名利引诱人,还用色情手段吸引人加入,他们宣称:“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可以任意犯罪”,“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可以任意而行”,“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眠”,“可以相互过灵体”。用女色勾引男性、对女性就逼其就范,使其失身后有口难辩。

4、恐吓。对于不愿意加入“实际神”邪教组织的人,他们以“不得救”、“要受审判、下地狱”等言辞进行诅咒;对于对他们的歪理邪说产生了怀疑的信徒,就定“亵渎圣灵”罪,使其不敢提问和抵制;为了恐吓、惩治背叛者,他们还专门制定了一套“国度时代的宪法”、“行政及诫命”等,用“审判”、“管教”、“惩罚”、“收拾”、“击杀”、“斩草除根”等恐吓词语进行威胁。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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