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全能神联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全能神危害 >> 网络转载 >> 内容

数百名中国“全能神”邪教人员请求韩国庇护,被全被驳回

时间:2020/3/19 15:59:49 点击:

  核心提示: 据《韩国时报》11月14日报道,自2014年以来,约有800名邪教“全能神”人员通过免签政策来到济州岛以“遭遇宗教迫害”为名申请难民庇护,但因并无证据表明其遭遇过迫害,相关申请均被韩国官方驳回。 ...

据《韩国时报》11月14日报道,自2014年以来,约有800名邪教“全能神”人员通过免签政策来到济州岛以“遭遇宗教迫害”为名申请难民庇护,但因并无证据表明其遭遇过迫害,相关申请均被韩国官方驳回。

数百名中国“全能神”邪教人员请求韩国庇护,被全被驳回

14名“全能神”人员家属在今年8月来到济州岛,要求韩国政府将自己陷入邪教的亲人送回中国。来源:Nocut New

《韩国时报》11月14日报道《数百名在济州岛申请宗教庇护的中国人申请遭到驳回》称,韩国济州岛移民办公室主管“全能神”成员难民申请评估工作的负责人Kang Young-woo向记者表示,自2014年以来,每年约有200名“全能神”人员通过济州岛免签政策登岛并申请难民庇护,目前提交过申请的“全能神”人员共约800人,但没有任何人的申请被审核通过。

“我们严格根据《韩国难民法案》评估他们的难民申请,”Kang Young-woo表示,“然而,大多数全能神难民申请人没有提供详细、可信的解释,说明他们在中国是如何受到迫害的。他们只是声称担心自己如果留在那里可能会受到迫害。”

Kang Young-woo表示,为了推翻济州岛法院的判决,有些“全能神”人员已经提起上诉或行政诉讼,移民局没有掌握到底有多少“全能神”人员员采取了这些措施。

韩国基督教媒体churchheresy.com认为,“全能神”是邪教,其相关难民申请在世界范围内都应该被驳回。

据churchheresy.com及网络媒体Nocut News报道,“全能神”正在利用济州岛作为其全球传教的基地。

据报道,在济州岛申请难民身份后,这些全能神成员获得了临时G-1签证,需要每三个月延长一次。他们之后去往首尔、大邱、江原道横城郡和忠清北道报恩郡与其他“全能神”人员会合,居住在“全能神”在上述地区购买的建筑物内。

每周末,约有700名寻求庇护者在“全能神”位于横城郡一栋面积为9662平方米的四层建筑中聚集。根据韩国《国民日报》报道,此楼由“全能神”在2016年的拍卖会上购入。据churchheresy.com透露,“全能神”信徒在这些据点中录制信徒证词,制作成影片和视频在网上发布,并保存到SD卡上带入中国传播。

今年8月,14名“全能神”人员家属来到韩国寻找其亲属,并于8月31日在济州岛移民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希望韩国政府驳回他们的难民申请,并将他们送回中国与家人团圆。

最近几年,德国政府已驳回其中243名“全能神”人员的庇护申请。

延伸阅读

2014年5月28日,张立冬、张帆等“全能神”信徒在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餐厅将一无辜女子活活打死,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全能神”邪教杀人案。

2014年10月11日,烟台市中院公开宣判,认定五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其中张帆、张立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吕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张巧联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认为,通过其教义、书籍和组织活动方式,应当认定“全能神”组织系冒用基督教名义的非法组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邪教组织”的特征,应当依法认定为邪教组织。关程序符合国际标准。”

近日,被告人陈小文、俞丽娟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两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小文于2013年10月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自2014年11月份至2016年10月份负责制作“全能神”邪教视频。被告人俞丽娟于2014年端午期间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自2015年端午前后至2017年4月8日负责制作“全能神”邪教视频。

2017年7月11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小文、俞丽娟,并现场起获二人携带的身份证、护照、手机、U盘、电脑、内存卡等物品。经对二人携带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验,发现被告人陈小文携带的U盘及三张手机内存卡内含有办公文档类文件1123个、音频类文件616个、视频类文件2个。被告人俞丽娟携带的七张手机存储SD卡内含有办公文档类文件17680个、音频类文件2543个、RM格式或MP4格式类音视频文件24个、HTM格式类网页文件48个。经公安机关鉴定,二被告人携带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电子资料均为“全能神”邪教的宣传资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小文、俞丽娟为传播邪教而持有、携带大量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鉴于二被告人持有的邪教宣传品非其本人制作且尚未传播,系犯罪预备,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第五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不详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环球网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反全能神联盟(old.fqnslm.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E-mail: 1624485837@qq.com 站长QQ:1624485837,(微信同号),电话:18226197718(手机)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网络!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删除.网站设计:《笑笑》
    移ICP备1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