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21年11月19日,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闫某某、刘某甲、白某、苏某某、吴某某、刘某乙、徐某某、李某某8人有期徒刑。 案情简述 2017年至2...
2021年11月19日,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闫某某、刘某甲、白某、苏某某、吴某某、刘某乙、徐某某、李某某8人有期徒刑。
案情简述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闫某某等人多次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领导下线邪教成员开展“门徒会”邪教相关工作。8名被告人均多次以“讲道理,作见证”的方式传播“门徒会”邪教歪理邪说,并结合聚会、牧养管理等方式,在树林召镇发展邪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