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内部结构
该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六级组织,
1、“监察组”。为国内最高组织层次。
2、第二层次为牧区。目前,该组织在国内共设立了辽宁、湖广、西南、江苏等10个牧区。
3、第三层次为区。2008年,“全能神”组织对江苏牧区进行了重新划分。
4、第四层次为小区。小区通常设带领1名,配搭1名,讲道工2名、事务长1名。
5、第五层次为教会。教会设带领1名、执事4名。执事又分为:生活执事负责传达通知、了解信徒的思想状况等工作;福音执事负责教会传福音等工作;联络执事负责接送来人、传递信件等工作;保管执事负责保管钱财、书籍、磁事、光盘等工作。
6、第六层次为小组。教会下设若干个小组,设组长1名。
二、“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活动特点。
1、不使用真名实姓。相互间利用假名、起“灵名”进行联系。
2、区以下带领一般用女性。
3、居无定所。该组织无固定的活动时间,经常变换聚会地点,聚会均采取临时通知的办法,并设立多处接头地点,由专人带路前往,聚会期间不许外出,不准与外面回电话,设专人放哨。
4、掩护重点人员。该组织明确规定要做好三个掩护工作:本地人要掩护好外地人;老年人要掩护好年轻人;姊妹要掩护好弟兄。
5、单线联系。教会之间只允许上下级的单线联系,不允许有横向联系。
6、要求每个成员都要有“智慧”,万一被抓,就装疯卖傻,拒不交待。该组织还要求成员上不告父母,下不告配偶及子女。并规定,“谁出卖弟兄姊妹、出卖教会,都要按犹大处理;如果谁出卖教会或成了犹大,那就永远开除,彻底灭亡”。
三、“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传教形式。“实际神”邪教组织传教和发展成员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传福音进行的。
1、一线传福音。一般传福音的人都不是本地人,都是到外地去“开荒”的,这部分人对“实际神”十分痴迷和信仰,不顾一切地离家出走,是“实际神”的忠实信徒。
2、二线传福音。二线传福音是相对一线传福音而言,在地域上相对自己的居住地较近,地域跨度不大,出走相对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