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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被判刑

时间:2017/1/12 12:11:58 点击:

  核心提示:河南一男子散发“全能神”宣传册  获刑3年半  被告人 河南息县张某与孟某某(在逃)。河南息县本某、魏某某、张某某和代某某均为女性,为最高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  案情 2012年12月9日,张某与孟某...

河南一男子散发“全能神”宣传册

  获刑3年半

  被告人 河南息县张某与孟某某(在逃)。河南息县本某、魏某某、张某某和代某某均为女性,为最高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

  案情 2012年12月9日,张某与孟某某携带“全能神”宣传册来到息县谯楼街道一桥路公开向门店居民散发时被抓获,当场从二人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全能神”宣传册《老天爷真的下了凡》《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共222册。2012年12月27日张某等4人按照邪教“全能神”组织上级的指示安排,编写“全能神”信徒被公安机关打击受迫害的自白书,为邪教在互联网及媒体炒作提供材料被抓获。

  刑期 散发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张某、本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魏某某、张某某和代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辽宁4名“全能神”邪教成员组织非法活动

  获刑3年不等

  被告人 辽宁省本溪市下辖桓仁满族自治县的4名“全能神”邪教女成员;冯国芬、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

  案情 4人在国家取缔“全能神”邪教组织后,仍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由冯国芬负责组织恒仁“全能神”日常事务,杨淑清负责传播教义,并持有大量宣传品,刘运艳为邪教活动提供经费,姜丽凤为邪教组织提供场所、食宿、藏匿“全能神”资料。

  刑期 冯国芬等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处冯国芬有期徒刑4年,判处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各有期徒刑3年。

  广东一女子发展“全能神”信徒39人

  获刑5年

  被告人 今年39岁的黄明妃出生于广东省南雄市,只有小学文化的她,没有工作。

  案情 黄明妃从2010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以来,经常组织其发展的信徒田某某等39人到其家,由黄明妃提供“全能神”学习资料进行学习。公安机关在其家搜查出黄明妃经常组织聚会的人员名单(39人)、《撒旦会议》和《小鬼打阴针》等有关“全能神”学习资料以及黄明妃学习“全能神”的心得体会等。

  刑期 近日韶关市中院判决黄明妃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作者:不详 来源:综合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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