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福建省泉州市一名普普通通的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2011年4月份,笔者以一个反邪教自愿者的身份,连续三次采访福建省晋江市警方办案人员林某某和吴某某,查阅了近三年来当地农村邪教“实际神”活动的有关案宗。2011年5月28日和5月30日,笔者以一名“实际神”“信奉者”的身份,探访晋江市池店镇梧塘村和磁灶镇大宅村“实际神”地下秘密传教的第一现场,和部分“实际神”信徒面对面地接触,亲眼目睹了“实际神”骗人的林林总总伎俩。“实际神”拉拢信徒的招数非就是欺骗、引诱、色情、恐吓、暴力等五种方法。
2011年5月28日傍晚,笔者以信徒身份,在晋江池店镇梧塘村体验了这一幕:小头目事先在自家白墙上用荧光处理加工的“女基督”头像(图3),天色不暗什么也看不到,到了夜晚突然闪闪发光,一个女子人头像闪烁。于是传教士就问“你们看到什么没有?”“看到了,看到了!”信徒们一阵狂喜,“有悟性,这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到的,看来你们有诚意,你们上层次了-----”众信徒好像服了兴奋剂,大家闭上双眼,两手平放褪上,手心向上,开始了长时间地自觉地聆听神的“教诲”。
2、引诱:以“行善积德”为幌子,以小恩小惠为筹码,引诱信徒
“对被引诱对象热情招待,让其在‘实际神’这个大家庭里吃好、喝好、抽好、穿好、用好,对于有可能发展成为‘接待聚会家庭’的,用金钱、物品、帮助干活、装电话、介绍生意、送手机、冰箱、洗衣机等一切手段利诱家主。”(凯风网:《邪教“实际神”招魂骗术局中局》一文)。2011年5月30日下午,笔者事先获知磁灶镇大宅村“实际神”有传教活动,经人牵线,以“信奉者”的身份联系上了。对方表现出异常的热情,迫不急待提出要派车来接人。到了现场尽管互不认识,但彼此一见如故,不分你我,称兄道弟,亲如一家。“主人”一边茶水、果盘盛情款待,一边嘘寒问暖,无比关怀。信徒们无不表示盛情难却,于是开始进入状态,任其发号施令,听取摆布。
3、色情:用女色勾引男性、对女性逼其就范,使其失身后有口难辩
他们宣称:“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可以任意犯罪”,“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可以任意而行”,“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眠”,“可以相互过灵体”等等。晋江池店镇梧塘村村民黄XX,女,42岁,经营理发店生意,丈夫,李XX,46岁,私营企业电工,夫妻俩入教三年之久。有一女儿18岁,眉清目秀,亭亭玉立,在泉州一所高职学校上学,虽然不算富裕,但日子也过得和和美美。为了能早日“得道成佛”,她不惜让18岁的女儿弃学从教并将肉体无私奉献给神,女儿的任务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拉男性入教,为神的事业服务。18岁花一样的少女身姿,入会半年体态严重变型为十足的少妇型“熟女”。(资料来源:福建晋江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