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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揭批全能神(四)(3)

时间:2013/6/8 22:15:59 点击:

  核心提示:三、“东方闪电”的组织   “东方闪电”将他们错谬的“教义”视为“神的话”,视为信仰的“最高权威”,以近乎洗脑的方式灌输给他们的追随者,致使这些误入歧途者执迷不悟、如痴如醉。然而,“东方闪电”的组织者...

  “东方闪电”的规章制度极其繁多,本文无法一一提到,以下仅就最为常见的一份规章来谈谈这些制度的荒谬性。
  这份规章名为“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简称“十条行政”,“东方闪电”的很多宣传材料里都有该文),全文约有1000字,内容是教导“东方闪电”的成员如何实践“信仰”、行事为人。摘其片断如下,并一一批驳:
  “人不得妄自称大,不得自尊为高,当敬拜神,尊神为高。”“当行一切对神的工作有益的事,不该做毁坏神工作利益的事,当维护神的名、神的见证、神的工作。”“不可论断神,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以免作出触犯神性情的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
  表面看来,这几条“行政”并无多大问题,“尊神为高”、“维护神的名”、“不可论断神”等当然是基督徒必须切记的。但是,这里所提到的“神”并非基督教信仰中的独一真神,而是“东方闪电”自封的“神”,即“女基督”自己,由此可见“女基督”神化自我、唯我独尊的邪恶本质,也可见她对追随者不择手段的严格控制。
  “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若人享受这些东西那就属于偷吃祭物了。凡属这样的人都是犹大,因为犹大不光卖主,还偷取钱袋里的钱花。”(第三条)
  献祭是上帝的旨意,基督徒理应向上帝献上他所喜悦的祭物。众所周知,圣经特别是新约圣经告诉我们的祭物并不只是物质的东西,但“东方闪电”却只把祭物理解成“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由此可见他们假借上帝敛财的罪恶行为。单有敛财还嫌不够,那些所谓领导者又以“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的名义,侵吞这些“祭物”,肆意挥霍。
  “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违背一点也不行,得绝对听从,不要分析对错,或对或错与你无关,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第七条)
  这段话充分暴露了“东方闪电”对其追随者进行精神控制的险恶用心。“不要分析对错”地“绝对听从”是何等危险,但这正是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
  “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你的儿女、丈夫、妻子或者你的姐妹或者你的父母等等)都不要生拉硬拽,神家不缺人口,不需要无用的人来充数,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这样的人不是神家的人,无论如何都要杜绝一切这类人进入教会。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会而给教会带来了麻烦,那就将你本人开除或者限制起来。总之对于这件事,人人都应该有责任执行。”(第十条)
  “生拉硬拽”当然不是传福音的有效方法,但他们所认为的“神家里不缺人口”的理由是大错特错的,因为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真正传福音的人,一定会本着“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的态度(提后4:2)。“东方闪电”拒绝“不信的亲属”到他们的组织里去,正好说明他们的行为是错谬的,因为害怕因此暴露他们的身份及行踪,可见他们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正如耶稣所说的那样,“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未完,待续)

  原文地址:http://www.sxjdj.org/shownews.asp?id=612&act=%CE%C4%D5%C2%BC%AF%DD%CD

作者:雪峰 来源:陕西基督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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