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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邪教活动违法(5)

时间:2013/5/3 14:37:50 点击:

  核心提示:参与邪教活动违法 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危害国家,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放任邪教的胡作非为。目前,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来限制邪教活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庞有有期徒刑8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穆春艳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陈苏平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张立新有期徒刑3 年。

    例46. 邪教组织" 观音法门"6骨干在西安被判刑。刘世尧、张华东、程炜、马懿、华四红、葛麟均为邪教组织" 观音法门" 的信徒,从1997年起按照境外" 观音法门" 组织的指示,多次向全国21个城市散发宣传邪教的刊物1.6 万册,获润8 万元;又利用组织教功等手段,骗取各地信徒资金共计33万。6 人经常组织" 练功" 、" 打坐" 、" 共修" 等非法聚会,还率领信徒前往泰国曼谷参加" 青海无上师" (所谓的" 在世活佛)的晋见和参拜活动。

    2001年4 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刘世尧有期徒刑8 年,张华东有期徒刑7年又6 个月,程炜有期徒刑6 年,马懿有期徒刑4 年,华四红有期徒刑3 年,葛麟有期徒刑3 年,缓刑5 年。6 人非法所得43.54 万元,继续追缴,宣传品予以没收。

    例47. 贵州省松桃县农民吴继发因参加邪教丧失理智,带领信徒赤身裸体地疯狂追杀他人,被判死刑。

    1998年年初,吴继发结识了一个自称是" 基督教龙教主" 的人," 龙教主" 在贵州、湖南、重庆等地的边远农村宣传教义,发展教徒。

    " 龙教主" 说:" 入教最高理想是当天子、坐龙椅、上天堂,那里没有耕田之苦和挑担之累,也不用交税,吃肉喝酒随心所欲。" 吴继发听后心花怒放,主动要求入教,并被任命为" 执事" ,专门负责在附近两个村庄发展教徒。他发展的第一批教徒便是妻子龙再花,儿子吴全、吴军和村民吴求苟等人。

    入教后的吴继发对上天堂特别感兴趣,他多次向龙教主询问上天堂之法。龙教主被逼不过,终于向他吐出真言:你把衣服脱光,将户口本、身份证丢在路上,当第一个人来捡户口本、身份证时,你将他打死,就飞上天了。

    1998年6 月29日凌晨,吴继发带着他的信徒──他的妻子龙再花、村民吴求苟和他的两个儿子,几个人脱得光光的,蹲在一起,他们将户口本、身份证丢在地上。一个青年农民一大早起来挑水,见了这几个怪物,吓了一大跳,就绕过他们,去挑水。吴继发大怒。于是五个赤身裸体的人,追上去,将身份证、户口本丢进青年的水桶里,然后以五敌一,将他打死。

    青年死了,五个狂人不但没飞上天去,连地缝也找不到钻。1999年1 月20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继发、吴求苟、龙再花三人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吴继发等人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并于7 月初对吴继发执行死刑。

    例48. 2003年12月30日下午," 法轮功" 痴迷者陈福兆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福兆,原浙江温州市苍南县芦浦镇卫生院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因痴迷于邪教" 法轮功" ,为提高所谓的" 法轮功""功力" ,自2003年5 月25日至6 月27日间,陈福兆亲自或雇佣他人先后5 次购得灭鼠药200 余包,然后将灭鼠药掺入饮料中,在苍南县龙港镇的宫后路、人民路、站前路等13条街路,先后将有毒饮料分发给15名在龙港镇的安徽、湖南、浙江苍南籍沿路乞讨、拾荒人员饮用,致使他们全部因毒鼠强中毒而死亡,并在龙港镇镇前路龙华寺厨房内,将灭鼠药投放到盛有开水的热水瓶中,致使1 名做佛事的妇女饮用有毒的开水而死亡。陈福兆对其受" 法轮功" 邪教的蛊惑,为提高自己的" 功力" 而采用投放灭鼠药的方式,致死16名被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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